还在工位上写材料,我虽然和她在办公室里,
我根本就没时间没机会偷东西呀”解释了一通还是被警察叔叔带回了警局,路上,
我给方越打了电话,方越是我发小,也是一名律师。我刚到警局正在做笔录,方越也到了。
方越调取了单位的监控,我今天一整天没出单位,我在楼道的监控显示我没有拿任何东西,
也就转移不了任何东西。如果是我偷的,钱就应该还在办公室。两位警察二次返回办公室,
搜了个顶朝天也没找到张梦雅丢的5万元现金。
方越给从局里返回的两名办案警官说“警察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,她说丢就丢了,
万一她报假警呢”对呀,我怎么没想到呢,我给方越比了个赞。警察复又询问张梦雅,
为什么办公室里放这么多现金,张梦雅只说这是她从银行卡里取出来的。“那好办,
只要核实一下,她是什么时候取的,是否真的带到璐璐单位不就好了”方越实时地开口。
“好的,杨璐小姐,我们会核实的,你这儿签个字就可以走了”小王警官说到。
我看了方越一眼,方越秒懂,吃瓜当然要在第一线了。“警察先生,
张梦雅严重损害了杨璐小姐的名誉,杨璐小姐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”警察也不管我们了,
他们去银行调张梦雅的取款记录,我和方越在公安局大厅点了一堆外卖,边吃边等。
张梦雅不知道在哪个房间猫着呢。王警官办事到是有始有终,
回来后也向我们知会了案件情况。警察怀疑根本就没有5万元现金的存在,
银行流水都查不到张梦雅说的取出的5万元现金。王警官已经带张梦雅单独询问了,
看来那5万元现金应该是张梦雅给我找不痛快的手段。再待在警局也没什么意思了,
我和方越还是离开警局了。只是张梦雅会如何跟警察解释那5万元现金的事呢。
究竟是张梦雅诬告我,还是真的有五万元现金,回头让方越打听吧。方越是我的发小,
只是和成志结婚后和方越的联系才少了。第二天一早,我还没睡醒,
方越的电话就打过来了“杨璐杨璐,张梦雅那5万元现金...